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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规章制度(二)

发布时间:2016-06-07 12:00 作者:法律人

教研室主任职责

一、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教研室的行政管理、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教学、科研工作。按照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分解各项任务。

二、按照学校和系部工作计划,制订教研室年度和学期工作要点,并加以实施。

三、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认真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教学大纲,进行集体备课,提高教学质量。

四、负责按计划和要求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做到每次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有成效。

五、负责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过程和各教学环节,组织教师听课评课。

六、督促本教研室教师加强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督促本教研室教师努力钻研教学业务,深入探索所从事的专业学科领域,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八、督促本教研室教师搞好试卷库建设,负责每套试卷的审查,提高试卷库的质量。

九、负责本教研室新教师的培养,指定新教师的指导教师,搞好传帮带工作。

十、完成系部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