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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规章制度(三)

发布时间:2016-06-06 12:00 作者:法律人

系部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全系部的教学、科研、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本系部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规划,并结合所管系部的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3、按照学校年度及学期教学工作重点,制订本系部的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确定工作主题、组织开展系部活动,指导、督促教研室活动,抓好教研教改。

4、负责制订系部学科专业、课程、师资队伍、教材、实践教学基地等建设发展规划。

5、参与制订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和教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教学。

6、组织本系部教师制定并贯彻执行教学大纲编写教材教参,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7、负责本系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过程的管理,检查教学环节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组织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8、负责组织全系部教师学习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进行调查研究工作,开展各种学术活动。

9、负责本系部所属专业学生的专业教育、学习指导、学术讲座和其他有关活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0、负责本系部的资料室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进行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的评估,组织系部教学督导组履行职责,开展各项活动。

12、负责本系部的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布置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