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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规章制度(五)

发布时间:2016-06-07 12:00 作者:flx

系部副主任职责

一、在系部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系部的日常教学管理和科研教研工作。

二、制订系部教学工作计划、科研教研工作计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课程的教学、考试及其他教学、科研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三、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处理日常的教学行政事务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协调其他相关系部和本系部各教研室在安排教学任务等方面的关系 ,协助系部主任审定开课教师名单,核实教师工作量。

五、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教研室工作。抓好科研教研、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师资培养、教材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做好教学资料、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收集分析学生对本部门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本部门的教学情况和教学动态。

七、负责管理本系部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工作。

八、负责本系部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系部主任交办和系部会议决定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