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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3-12-24 12:00 作者:法律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系部自身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和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要与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紧密结合,由系部专业教师进行指导,结合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进行选题,确定写作的内容和任务。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应达到以下目的和要求:

    1、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发现、分析、解决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问题,以及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基本能力。

    3、应使学生初步掌握论文的撰写,包括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讨论与结论、参考文献及附录。

    4、训练学生独立检索中外文资料且恰当运用的能力,提高学生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阅读不少于10本(篇)参考文献。

    5、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要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且其格式、各种标准资料的运用和引用都要符合规定,全文不少于5000字,要求概念清楚、内容正确、条理分明、语言流畅、结构严谨。

    二、毕业论文组织工作

    1、毕业论文的具体组织工作由有关教研室负责,并在学生进入毕业论文前提出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教师、命题、要求、分组、进度安排等),由系主任审批后执行。

    2、系部组织有经验的教师成立课题遴选小组,统一审定各教研室所报课题,并适时组织、指导有关教研室研究落实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3、课题确定后,由各教研室在毕业论文开始前一个月向学生公布,并作选题指导,介绍选题的内容、特点和要求等,组织学生自愿选报,教研室平衡审定。

    4、系部原则上应选派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职称或讲师并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指导工作;确有必需的,经系务会研究,可聘请外单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进行指导。

    5、指导教师要做好毕业论文的各项准备工作,对题目的内容、难点、要求、方案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要心中有数,应按规定填好毕业论文任务书,经系主任同意后,发给学生。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指导论文,掌握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进度,严格要求学生。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10人。

    6、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之前,各系应进行动员,阐明毕业设计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同时要加强组织纪律等方面的教育。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要有中期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应给予警告与引导。                         

    三、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实施细则

    1、命题。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第4周前完成。各教研室组织指导教师命题,报系部审批。命题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有实用意义,尽可能做到理论与实际结合。命题应体现中、小型为主的原则,注意题目的不断更新。

    2、选题。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第6周前完成。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原则上应在各系公布的命题范围内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自拟题目。自拟题目须经指导教师认可,并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和系主任批准。

    3、指导。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由指导教师负责整个毕业论文环节的工作,讲求质量,严防抄袭。为了检查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的情况,督促学生全面完成毕业论文任务,教研室和系部应在各阶段对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学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查出有重大问题的教师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4、评阅。答辩前学生将毕业论文在规定时间内交由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全面考核,应重点考查学生的创造性工作能力、综合表现及论文内容的科学性和格式的规范性。

    5、答辩。毕业学年第二学期第16周前完成。通过答辩,进一步考查和验证作者对课题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毕业论文是否是学生自己独立完成,考查学生独立思考、文字表达能力等。答辩前,各答辩小组应专门研究,统一要求,制订标准,并让教师准确掌握评分标准,让学生深入了解程序和要求。

    6、成绩评定。答辩后一周内完成。毕业论文的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和评语相结合的办法。班级总评分要形成梯度,以正态分布为佳,优秀率应严格控制在15%以内,若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低于60分则判为不及格,当年不能重做,须跟下一届毕业生全部重做或部分重做。评分应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力求反映学生真实水平。各教研室应组织教师统一拟订各级成绩相应的评语标准,使同一成绩等级的论文在评价上大体一致。评语内容应包括研究成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据是否充分、可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水平;主要优缺点等。

    7、装订与归档。毕业论文材料应按学校规定与要求装订成册,一份上交学院、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系部留存。

    8、总结。各教研室在每次毕业论文工作结束时应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着重对毕业论文的质量进行评价,总结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意见。毕业论文工作的总结,由教研室负责整理,报系主任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