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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院学子与法同行,与你同在

发布时间:2017-12-05 12:00 作者:admin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为了更好的参与到国家宪法日活动中,也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的精神,12月3日与12月4日这两天,湖南警察学院的一群学子组织并参与了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12月3日,湖南警察学院法律实践团队、湖南警察学院涿鹿法律协会联合长沙县司法局及长沙大学法学传播与研究协会、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志愿者协会在华润万象汇广场以及松雅湖礼乐广场两地开展了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邀请了司法局吴科长、相关司法工作人员以及当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一同参加。
   活动分别于上午下午在不同地点在举行。上午,志愿者们在华润万家汇广场集合,拉开本次宪法日宣传活动序幕,下午自行前往松雅湖礼乐广场,继续开展活动。寒风凛冽,志愿者们奔走在法的宣传道路上,他们精神饱满,热情高昂。
   志愿者们向市民发放关于宪法的宣传资料,并进行问卷调查。同时,在广场上设点,进行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有奖问答活动。在法律咨询区,来自司法局的执法人员和当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与市民面对面,向市民宣传宪法知识和各类法律知识,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与响应。
   回到校园,警院学子又掀起了一场国家宪法日宣传浪潮。12月4日,中午十二点,法律学生大队实践部成员们准时摆起桌子,拉起横幅,在学院食堂西侧开展宪法日签名活动。
   活动现场,法律学生大队实践部成员们摊开以“12·4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签名横幅,邀请路过的师生签名并合影留念。
   同时,他们还制作了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的简明宣传单,让同学们在参与活动的同时,还普及了遵守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念。
   此次宪法日的系列活动,营造出大学生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希望同学们能够继续铭记、弘扬、传递宪法精神,热情服务社会,做好普法工作,成为一名优秀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