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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生大队举办“法律系讲座系列之刑事辩护理念”专业讲座

发布时间:2019-10-30 09:49 作者:王琪

  你了解刑事辩护吗?你知道学习《刑法》之后如何应用吗?律师团体是如何用自己的力量维护社会稳定的呢?2019年524日下午两点三十分,法律学生大队于学术报告厅举办“法律系讲座系列之刑事辩护理念”专业讲座,为同学们一一解答心中的疑惑。

  此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我国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翟建。翟建律师从业以来,获誉无数,由他经办的重大刑事及民事诉讼案件达1000余起,遍及全国。邓绍秋教授到场主持讲座,多名老师与教授到场参加。17级全体同学、16、18级部分同学参加此次讲座。讲座从法律系主任邓绍秋对翟建律师的介绍拉开帷幕,翟建律师的荣誉及经历使同学们的掌声不绝于耳。

  翟建律师从律师这一职业谈到刑事辩护律师以及其在诉讼中的体现。与同学们分享他亲身参与的几个经典案例,从今年的案例到二十年前的案例,时间跨度之广,足以看出翟律师的资历之深。谈到精神病患者犯罪,翟律师讲道:“对于精神病患者的判决,可以从轻,而非必须。”谈到被判决死刑的被告人:“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被告人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谈到律师与法官对案件的处理与判决,翟律师引用了习总书记的话:“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树立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作为法律从事者,要最大程度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加码公平正义。

  通过此次讲座,同学们对于刑事辩护以及从事法律职业一定都有了更深的了解。作为法律系学生,应利用在校的时间培养自身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对法律尊崇、敬畏、有守法意识,遇事首先想到法律,能履行法律的判决。

  从事法律工作是与人民打交道,为人民服务,希望同学们能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永怀善意,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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